摸着鹰酱过河|高校的残障学生支持
Editor's 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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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喵星人鱼鳍 Author 鱼鳍CRC
密歇根州立大学康复咨询硕士
美国持证康复咨询师
认证UCLA PEERS 青少年社交课程培训师
从业2年,个体/团体咨询时长800小时+
这个系列名称叫“摸着鹰酱过河的残障支持”,关注的是美国的残障包容度工作。
第一篇介绍了与我自身经历最相关的独立生活中心,第二篇就来讲讲大家可能更关注的:美国高校的学生残障支持。
美国高校对于残障学生的支持,来源于两部重要的民权法律:一是康复法案(the Rehabilitation Act of 1973) 中的Section 504, 二是美国残疾人法案(The 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 of 1990)。
前者禁止任何获取联邦政府资金支持的高等院校对于残疾学生的歧视,后者规定了禁止任何用人单位、州政府和地方政府机构、公共服务设施、交通系统以及通讯设备对于残障人士的歧视。
因此,所有合法合规的美国高等院校都一定符合以下要求:
校内所有的学院、专业、项目(比如学院楼、教室、实验室、助教/教授办公室等)以及设施(比如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宿舍、图书馆、体育馆以及卫生间等等)对于所有学生都保障physically accessible(也就是无障碍环境建设和设施)。
提供相关的学习必需设备以及辅助,保障符合资格的残障大学生的课堂和活动参与无障碍。
提供学生需要的合理便利,保障符合资格的残障大学生平等参与学业和学术活动。
这里的第一条,从相关法律颁布到现在几十年的时间,大部分高校已经基本完成了相关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和建设,且相关工作的主体是政府、施工单位以及学校管理层,因而我们把关注重点放在后两条。
(图源自网络)
一般高校会设立一个专门的部门或者办公室来主要负责和协调残障学生的支持工作。
对于不同学校,这个部门的名称各异,比如我的母校MSU的这个部门称作“Resource Center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残障人士资源中心(也服务于残障的教职工),有的学校会称为“Student Accessibility and Support Services”—— 学生无障碍和支持服务,有的也会简介明了地称作“Office for Student with Disabilities”。
如果大家想要寻找这个单位,搜索关键词主要是两个,“disability”或者“accessibility”。下文我们暂且统称作:残障学生支持中心。
学校合理便利指的是任何针对教学环境、教学流程、评估方法等作出调整和改造,以保障残疾学生平等参与课堂和学业。
高校提供的合理便利都是以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导向的。一些常见的合理便利措施举例:
考试延时 (读写障碍、ADHD,以及精细动作发展有障碍的朋友可能比较需要);
单独教室/减少干扰的教室考试 (对于ADHD、焦虑障碍、ASD的朋友可能会比较有帮助);
日程表的任务优先级辅助(ADHDer 和特定学习障碍者太需要了谢谢);
另择时间考试 (对于长期疼痛、特定过敏、短期伤残等等情况可能有帮助);
延迟提交作业(这个对于ADHD、焦虑障碍、抑郁障碍,以及很多短期受伤/短期残障的朋友可能有帮助);
授课老师提供课件或者相关笔记;
允许课堂录音;
课堂中使用笔记本电脑;
......
以上只是举例,我们也可以看出,有些早年的便利措施事实上随着环境的逐步包容开放,已经是很多大学课堂的常规操作,比如提供课件,允许课堂录音,允许携带笔记本电脑等。
但它仍旧属于合理便利范畴,因为没有规定的话,课堂规则制定者是授课的教授/助教,是否允许这些操作,决策权仍在于他们。
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意义在于,我们不再需要寄希望于教授个人的个性、道德和包容度,无论是谁授课,残障学生仍旧享有同等获取知识和技能的权利。
比如为听障、视障或者阅读障碍的朋友提供文字视听转换设备/软件,屏幕阅读器,文字放大器等。这个方面的话题,随着科技的发展,可探索的还有很多。
除了以上两种必须提供的支持服务之外,很多高校还可能提供一些额外的支持。
这些额外支持往往是根据学生实际需求和自倡导,平衡了学校本身的物力财力和人力之后拓展的服务和项目。举几个我所了解的例子:
01独立生活相关的合理便利。
可以协调宿舍管理单位提供比较安静的、单独或者较少室友的宿舍;
或者帮助轮椅使用者/助步器使用者协调获取无障碍住宿;
获取无障碍车位使用资格;
提供长期的独立生活困扰的咨询等等。
奖学金申请相关支持/残障学生的特定奖学金。
有些学校会为残疾学生提供如何申请一般竞争性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支持,比如申请书的撰写和润色、申请流程演练等。
还有些学校会有专门提供给优秀残障学生的奖学金,甚至有些还有特定残障类别的奖助学金。这些奖学金的资金来源往往可能是优秀校友的捐赠,或者相关的基金会,还有当地/州/联邦政府的相关机构等等。
校内和当地的信息资源
很多残障学生可能受困于有限的人际技巧或者人际交往意愿(比如典型的如ASD和抑郁症),或者仅仅是学习方式与大众的差别(比如阅读障碍、视力障碍、听觉障碍),获取信息的渠道会无形中受限。
因而,有些残障学生服务中心还会协助学生建立和校内的其他服务机构(比如就业中心、心理咨询中心、校医院、图书馆等)、团体(社团、俱乐部、学生组织)、资源(校内工作岗位推送、writing center等)的联结;
或者是链接校外资源,比如和当地的职业康复机构合作,与当地的独立生活中心合作或相互转介,以及提供公共交通、娱乐设施以及超市购物的残障折扣——如果有的话。
教职工残障意识教育和残障支持宣讲
残障学生的支持工作不是靠单一部门的工作就能完成的,需要校内各方机构以及全体教职员工的协助和配合。
如果一个学校的残障学生支持中心是个强势部门(有钱人多还独立)的话,在日常的合理便利协调之外往往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办针对教职员工的残障意识教育活动,帮助他们学会如何帮助残障学生
—— 正所谓“Help the helpers,support the supporters”。
高中到大学的转衔咨询(consultation/counseling)
残障学生的大学生活往往需要面对更多独立性的挑战。有些残障学生服务中心也考虑到这一层面,会针对大一大二或者转学的新生开展成年转衔相关的课程或者咨询服务,协助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
其他:比如为短期障碍的学生提供合理便利,组织残障学生社团和互助性组织等等。
1. 需要向学生残障服务中心提供相关的证明:
比如医学诊断报告、医生的建议书等;如果是美高毕业的话可以提供高中时期的IEP或者504证明。
以往也有一些高校遵循“独立生活运动”和独立生活中心的工作思维,不要求提供相关报告就可获得合理便利的支持。但后来有研究证明,这种工作模式中,学生滥用权利的问题会比较突出,对正常的教学秩序造成一定困扰,而且反而不利于学生成长。如今不设证明门槛的高校已经非常少见了。
2. 学生本人的责任:
高校不会主动统计和收集新生的残障信息,更不会主动获取学生高中时期的IEP/504。高校也没有IEP支持计划。
新生/转校生要想获取高校内的残障支持,必须自己(或家人)向残障学生中心提交相关审核信息注册。只有注册成功,获取合理便利证明(MSU把这个证明称为“VISA”,我觉得特别贴切),才能以此和学院以及教授获取你所需要的合理便利以及其他服务和支持。
获取了证明后,是否向任课教授出示合理便利证明、最终是否使用合理便利等等,仍旧是学生本人的决定。这样的流程设置,一方面是“self-determination”(自我决定)的残障工作思维体现,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学生为自己负责的能力和责任意识。
3. 除了残障学生服务中心之外,学院、教授以及任何其他部门都无权知晓你具体是什么诊断/障碍。
合理便利证明上只会写你需要教授/助教们提供的支持、支持范围以及有效时间。
不过话说回到国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已经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第四章第四十三条规定:
“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机构应当加强教育场所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有残疾的师生、员工提供无障碍服务。”
“国家举办的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技术技能考试、招录招聘考试以及各类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应当为有残疾的考生提供便利服务。”
有了法理依据,希望在不久的将来,我们能见证国内高校的支持系统逐步完善,走向系统全面的包容,而不再依赖个体的善意。
全文完!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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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独立生活中心
##3. MSU 无障碍设施
(题图源自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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